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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有法可循 中科融创为企业规避税务法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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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律师枪杀案轰动全国,一名事业有为的年轻律师因为替农民工讨薪而惨遭毒手,人们一片唏嘘。随着事件细节逐渐曝光,背后的故事更令人心酸。

  嫌犯雷俊于2013年创办武汉鲲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2016年创办武汉飞翔创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事业高峰期,邻居称他曾经“很有钱很风光”。

  这两年生意不景气,雷俊因工程合同纠纷败诉需要赔款,房产被拍卖,从小家庭优渥的他沦落到向亲戚借200元钱吃饭,对裁决的不满、对最后一间房子的无力挽留,让他走上了犯罪之路。

  是什么让曾经光鲜的企业家变成如今的枪杀犯?

  生意失败,怎么就断送一个人的一生?

  2020年至2021年的疫情对本就日渐窘迫的中小企业主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的巨大黑天鹅事件。而在2021年上线的“金税四期”,又再一次让中小企业主陷入了更大的焦虑之中。

  “金税四期”上线的背后,是国家在数字中国的建设过程中对整个商业环境的“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企业税务的合规性、企业业务发展的合理性”都进入了强监管与强稽查阶段。

  在此背景下,许多中小企业主盲目使用不正规的方法来改造企业,游走于法律的边缘,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与风险增长,甚至让大半辈子的努力付诸东流。为避免更多企业陷入困境,致力于“帮助中小企业家合规经营”的中科融创产业孵化(广东)有限公司向企业家们提醒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企业经营风险与法务风险——注册资金实缴与认缴的股东风险

  这两年的疫情黑天鹅事件影响中,很大一部分企业面临长期无法经营的状况,出现资金紧缺的困难,因此向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或个人进行以企业为主体的借贷行为。

  直到企业经营难以为继,进入到破产清算环节,股东与企业主都需要卖房、卖车进行企业债务的偿还,甚至部分人因为不执行债务问题被法院认定为老赖。

  明明在认真经营企业,为什么通过企业为主体的借债行为会连带到股东与企业主本身的个人资产?

  以上的问题的根本,就是认缴未实缴的股东权责之间的区别:当主体企业面对债务追偿风险时候,所有认缴而未实缴的股东与需要根据股份比例继续缴纳债务。而如果股东与企业主在注册资本的过程中实缴了认缴的注册资金,那么他们基于企业的责任都已经做到了,后期企业即使有债务追偿,也不会受到牵连。

  很多时候,股东与企业主在对企业注册资金进行实缴的时候,因为个人资产与现金流不足,无法做到百分百实缴,而使用第三方过桥资金来做实缴,涉及到“抽逃注册资金罪”的违法行为。

  大部分企业主不懂财税,法律意识淡薄,经营过程中一不小心就走入灰色地带。

  对于上述问题,中科融创可为企业提供一系列合规经营服务,如:通过股东拥有的、自主研发的、受让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作价、财产转移,注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

  企业主创业不易,企业经营不易,但企业管理有法可循,紧跟市场的步伐,顺着政策的走势,才能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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