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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地图内容提供商四维图新诉奇虎360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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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消息,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6日上午发布消息,因认为奇虎360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其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亿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数字地图内容提供商四维图新诉奇虎360侵犯著作权

  据创投时报项目库显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是一家数字地图内容、车联网及动态交通信息服务、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始终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化、高品质的地理信息产品和服务。四维图新已经成为拥有八家全资、六家控股、五家参股公司的大型集团化股份制企业。四维图新产品和服务充分满足了汽车导航、消费电子导航、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政府及企业应用等各行所需。

  附海淀法院案件播报原文:

  因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公司)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亿元,赔偿合理支出100万。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四维公司称原告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发中国电子地图,每年对地理信息实况变化进行跟踪测绘,并根据道路变化不断升级电子地图版,原告对以上电子地图享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原告发现,奇虎公司未经许可,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在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及开发的安卓和IOS平台应用软件“360搜索”APP中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此外,奇虎公司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维公司认为,因奇虎公司的行为,在自身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给四维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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